日本電安法新增便攜式電器的锂電池和便攜式電池組爲圓形PSE對象
2018年2月1日,日本經濟産業省METI發布公告,針對圓形PSE管控對象的锂電池範圍進行了内容修訂。新增便攜式電器的锂電子電池和便攜式電池組爲圓形PSE管控對象。 新增對象的執行緩沖期爲一(yī)年。
2018年2月1日,日本經濟産業省METI發布公告,針對圓形PSE管控對象的锂電池範圍進行了内容修訂。新增便攜式電器的锂電子電池和便攜式電池組爲圓形PSE管控對象。
新增對象的執行緩沖期爲一(yī)年。
自2019年2月1日起, 能源密度在400Wh/L以上便攜式電器的锂電池和便攜式電池組(Portable lithium ion storage batteries(mobile battery),必須在産品上打圓形PSE标志(zhì),并且滿足别表九或者别表十二的J62133(H28)(JISC8712(2015) 或IEC62133(2012) 整合)的标準要求
官網公告
http://www.meti.go.jp/english/press/2018/0201_001.html
改正概要
static/file/kaiseigaiyou180201.pdf
新舊(jiù)對照表
static/file/kaiseibun180201.pdf
小(xiǎo)編提示
根據此次修訂的内容,除锂電池以外(wài),裝有可更換的充電锂電池的便攜式電器,便攜式電池 如移動電源power bank, 藍(lán)牙耳機,電子煙等也都屬于電安法圓形PSE管控對象。
請注意此次新增對象産品依然是針對锂電池能源密度要求在400Wh/L以上,能源密度在400Wh/L以下(xià)的話(huà)和以前一(yī)樣仍然屬于管控對象外(wài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