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能源部(DOE)發布全新可充電電池類産品能效法規
摘要:DOE 可充電電池 美國能效
2016年6月13日,美國能源部(DOE)發布了電池充電器的能效法規EERE-2008-BT-STD-0005-0256,此法規針對消費(fèi)類産品的電池充電器,包括電池充電器是與終端産品集成在一(yī)起的,如手機和數碼相機。此法規于2016年8月12日生(shēng)效,2018年6月13日強制執行。也就是說從2018年6月13日之後,大(dà)量含可充電電池的産品,必須滿足DOE電池充電器的要求才能進入美國市場。
此法規與現行的CEC電池充電器(BCS)法規相比,産品的分(fēn)類更加的詳細,除了電池的容量,還需要按電池的電壓進行分(fēn)類。一(yī)共有PC1到PC7七個産品類别。而且對于限值,使用了新的年度用電量UEC的計算方法。
詳細産品分(fēn)類及對應的限值要求如下(xià)表:
DOE電池充電器的法規鏈接:
https://www.regulations.gov/document?D=EERE-2008-BT-STD-0005-0256